2013年云南省玉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
来源:玉溪人才网时间:201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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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玉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
(二)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见附件:《2013年玉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三批)》。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8日上午08∶00-2013年11月1日下午17∶00。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下同)。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注意查看交费状态,确认交费成功)→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3、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交费时间截止2013年11月3日下午17∶00。报名资料审核已通过,但未交费的考生不能打印准考证及参加考试。
4、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三)笔试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并交费的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1∶3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递减该招聘岗位人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可再另行报本次招聘的其它岗位。属于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笔试内容见附件,笔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属于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免笔试。
(四)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2(玉溪市中医医院、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玉溪市博物馆、玉溪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玉溪工业财贸学校、玉溪卫生学校、玉溪市青少年宫、玉溪滇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招聘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高层次人才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及资格复审时间于笔试成绩公布时通知。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证明(包括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格复审材料参加,已就业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轮考试,若资格复审合格后放弃下一轮考试的考生不再递补。
(五)下一轮考试
各招聘岗位下一轮考试方式、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等见附件。下一轮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资格复审后通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或无笔试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教学能力测评)成绩排序,若仍无法区分,采取加试方式解决。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全部考试环节后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生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八)考核
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考生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核并参加体检。
(九)公示
体检及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递补)。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纪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