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甘肃省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47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定西市人民政府时间:201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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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定政办发〔2011〕231号)的规定,经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申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10月15日汇报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13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予以下达,并就做好今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今年全市各级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047名其中安定区301名,通渭县290名,陇西县246名,漳县230名,渭源县195名,临洮县210名,岷县380名,市直195名(其中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0名、定西市一中12名已招聘结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名、市文化馆4名另行单独组织招聘)。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

二、安排招聘计划的依据及有关意见

1.根据《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定政办发〔2011〕231号)的规定和要求,今年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继续坚持在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及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安排。考虑到部分县有空编、个别县总体超编的实际情况,对满编的县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从严控制、适当灵活”的原则,考虑当年自然减员等因素适当安排计划。市直事业单位坚持从工作需要出发,在保持单位总体空编的前提下,按需核定招聘计划。

2.各县区、市直事业单位在安排招聘岗位时,要以招聘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为主,优先考虑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的充分就业,重点保证紧缺专业硕士以上研究生的就业。

3.坚持“通盘考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招聘岗位向重点项目建设、优势产业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倾斜,向漳县、岷县等地震灾区倾斜,优先保证项目建设、优势产业开发、新农村建设、教育教学单位和地震灾区对各类人才的需求。

4.在报考岗位和专业设置上,按照“岗位分类、专业归类”的原则,分为非师范类和师范类两大类,其中非师范类分为医疗卫生类、财经类、农业类、畜牧兽医类、林业类、水利水保类、机械类、政法类、建筑工程类、交通运输类、文秘类、工商管理类、环保类、电子信息类、外语类、土地管理类、广播电视类、综合类等18大类,师范类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政治、生物、外语、信息与计算机、学前教育、音乐、体育、美术、教育综合岗等15类。各县区乡镇事业站所和乡镇卫生院根据单位性质按上述大类设岗;县直和市直事业单位原则上按上述大类设岗,个别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按所需专业设岗。非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和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纳入全市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择优聘用。

5.对2011年选拔到乡镇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从今年的招聘计划中单列,服务期满经县区人社部门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考核合格后,直接安置到乡镇基层工作。

6.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西部计划”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安置工作的通知》(甘团联发〔2013〕14号)精神,对2011年及以后参加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统一选拔考试、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愿意留在基层工作的“西部计划”大学生,由现服务所在县区团委、人社部门统筹协调,就地就近安置到基层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不再参加统一招聘考试。

7.今年继续采取“全市统一报名、分级组织考试”的办法,各县区事业单位先行组织招聘考试,市直单位在各县区考试结束之后进行。

三、招聘对象

1.2002年至2013年毕业,到我市登记注册后未就业的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2.持《择业证》或《报到证》到我市登记注册的的普通中专未就业毕业生,通过成人高考、函授、自学考试等方式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学历的;

3.部分岗位招聘在职人员的,招聘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已就业的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紧缺专业硕士以上研究生和重点院校的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可不受地域限制。外市生源已在我市登记结婚一年以上,其户籍迁入我市的,凭本人结婚证、户口簿、择业证(或报到证)等有效证件,允许按岗位聘用条件参加我市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任职资格;

5.具备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五、发布公告

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定西电视台、定西日报、定西党政网、定西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dxsrsj. gov.cn)统一发布全市的招聘公告和有关信息;各县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上审定的招聘计划,在本县区范围内发布招聘公告。

六、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全市实行统一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8日---11月1日,共5天时间。报名点分别设在市直和各县区。市直报名点设在市人力资源交流开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主要负责市直招聘单位的报名工作;各县区报名点设在县区政府所在地,主要负责县区所属事业单位的报名工作。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分别报考市、县区两个岗位。

2.所需证件:

(1)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往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择业证(或无具体就业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考教育教学单位的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合格证。

(2)部分岗位招聘已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名。

(3)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吋照片3张。

(4)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还须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本人有效证件。

3.报名费:每人150元,其中100元上缴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市上统一命题、制卷、试卷保管、阅卷及制作准考证等所产生的费用。直接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的报名费,由市人社局统一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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