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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助学金要演讲“比穷”?

来源:考德上公培时间:2013-10-23

“想申请助学金,交贫困证明还不够,还要在全班同学面前讲家里有多困难,太伤自尊了!”沈阳大学某学院学生小刘自从在同学面前讲了自己最羞于启齿的家境后,常常觉得抬不起头来。“本来不想让大家知道家里困难,可这样一来全班都知道了。说是为了公平,可让我们当众‘揭伤疤’,这对我们公平吗?”(10月 15日《沈阳晚报》)

让贫困生演讲比“穷”争补助,沈阳大学并非首例。

2012年,安徽新华学院大学一年级新生,因班上12个助学名额共有19名学生申请,所以辅导员决定以“申请学生上台陈述,全班的同学来民主评选”的方式确定受助人选,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2011年,昆明理工大学某学院通过“比惨”的一场演讲,挑选所谓的“穷二代”来获取贫困学生的助学金资格。据报道,参加这次演讲的主角均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演讲内容就是对全班同学讲述自己的家庭情况,贫困程度,之后由全班同学投票选举。

截止到2011年,中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26.9%,国际上通常认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在15%以下时属于精英教育阶段,15%-50%为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50%以上为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大众化阶段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入学人数的大幅增加,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有着“学而优则仕”传统的国家,因此全家人含辛茹苦就为供养一个孩子上大学“出人头地”的情况非常普遍,结合偏慢的城市化进程及逐渐拉大的贫富差距,虽然国家一直对高等教育阶段的学费有着严格的上限规定,但是仍然出现了很多无力支付学费或生活费用的学生,他们即是所谓的“贫困生”。

对于这些贫困生,国家投入了很多资源去帮助他们顺利的完成学业,不论是助学贷款,还是各种方式的补贴、补助、奖学金,都为贫困生们雪中送炭,解决了他们许多实际的困难和问题。然而在究竟什么人才能被认定为贫困生这个问题上出现了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

问题一,每个班级要评贫困生的人数很多,而贫困生的名额又有限,这就决定了不是所有交材料的学生都能获得助学金。问题二,如今弄一个贫困生的证明材料很容易,很多家庭不贫困,或者家庭没那么贫困的学生,可以在填写家庭收入时弄虚作假,结果把助学金占为己有,让那些更需要补助的学生落选。

所以可以理解学校采用贫困生演讲比穷的方式:既然大家都有证明材料,既然助学金的名额有限,不如采用较为公平的公开表述的方式,让同学们来做决定。这样,既可以保证助学金评选的公平,不至于因为材料的虚假而造成奖金的错发,也可以让整个过程更为公开透明。毕竟,贫困生有一个自我证明的过程,同学们有一个集体决定的过程。因为当众演讲加接受投票的方式于校方来讲最“便捷”、最容易操作、成本最低,万一出了问题,那也只能怪学生表述能力不行,或者同学们没有明察秋毫,至少这错误的结果与学校是无关的。于是,一个原本棘手的问题变得简单,无论结果怎样,学校都可以脱离干系,所以根本不需要考虑方式的荒谬和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只要学校方便了就行。

然而,这样一个貌似为了公平起见的举动,实质上却导致了明显不公平的出现:即使一场饱含深情、感天动地的精彩“比穷”演讲内容没有半点虚假,又怎么能据此而认定另一个不善言辞的同学“不够贫困”呢?

而且,这个看似公平的过程,也严重地伤害了贫困生的隐私权。贫困当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贫困也不是无法承受之重。但无论一个人对贫困有怎样的态度,也无论他是否足够坚强和成熟,他都可以把贫困当成自己的隐私—我就是不想让别人知道我的贫困。这种隐私的自我保护,更是一种权利意识的体现。

事实上“贫困生”这个身份其实并不被人艳羡,即使它有补助可以拿,它只是根据事实而来的一种描述,根本不属于“资格”的范畴,不需要争取,也不能“论资排辈”。

而在这个事件里,贫困生却不再是主体,因为他们被剥夺了决定自己身份的权利,只有别人投票认定你是贫困生,你才是贫困生。

究竟怎么样才可以被归为“贫困生”并享受国家给予的补助,应该依照一整套细致、明确而又不乏灵活的标准,结合认定材料、背景调查、家访、了解学生日常开销等一系列不同的手段,并在具有事后追偿机制的情况下进行判断,而不是随便将人扔到大庭广众之下公开“哭穷”和“比惨”。

除此之外,对贫困生的救助还可采取更多创新形式,真正给贫困生以实惠,如重庆交通大学在学生食堂设置“温饱午餐”,红烧肉加大众菜,馒头米饭管够,价格低于成本价。

使高校不敢直接根据特困申请发放补助的关键是:有人不诚信。按理说,大学生入学,家乡出具的贫困证明应当最具有真实性、权威性。但是,时下有些家境不错的学生,居然也能怀揣“贫困证明”。贫困生证明的泛滥,必然导致可信度的下降,所以,一些高校在贫困生资格认定上,家乡出具的“贫困证明”自然就沦为一种参考,演讲“比穷”之类的应对怪招,便会粉墨登台。

但让骗子横行的关键是失于惩罚,令其无所顾忌。几年来,假冒特困生领取特困被助的事情时有发生,但就算被发现,也往往只被取消名额追回补助款了事,对于这些冒领者并没有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所以,必须要有严格的配套惩罚机制,一旦发现骗取助学金的行为,不但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还要记入其信用记录,让他们一生都将为这种不道德行为付出代价。如此“宽进严出”,应比“演讲比穷”效果更佳。

演讲“比穷”伤害的是大学生的自尊,也是对大学生诚信的不信任,对基层乡镇政府公信力的不信任。比演讲“比穷”更丑陋的,是社会诚信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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