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四川巴中通江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61名公告

来源:四川事业单位招聘网时间:2013-10-23

根据《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及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61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岗位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4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相关资格证等证书。具体应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见《通江县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在编工作人员未经其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4日至11月8日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通江县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登录考生之家网站后,须按网络提示注册(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真实、准确、完整填写《通江县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在20KB左右),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

2、资格初审。依据应聘者网上填报的信息,通过网络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考生之家网反馈报考者。上传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合格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应聘者可在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仅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应聘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复审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应聘者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资格。应聘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电话予以咨询。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应聘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笔试5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0日24:00,应聘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应聘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应聘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3年11月29日上午(12:00前)到通江县人事考试中心递交减免报考费用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并于2013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考生之网(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申请加分的应聘者须打印两份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并且只能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应聘者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须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加分审核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任何同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应聘者,于2013年11月29日(8:30至18:00)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递交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查和认定。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役、奖励、学历、优秀士兵等相关证书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查和认定。不按规定递交加分材料或逾期递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之比不应低于1:3,其中临床、影像、检验、药学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3年11月12日前通过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ctjrsj.gov.cn)、通江县卫生局网站(http://www.tjxwsj.cn)公告。取消岗位后涉及应聘者所缴纳的考务费用,通过网络退回到应聘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采取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进行命题和考试,卷面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应聘者报考岗位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2013年11月30日上午;专业科目笔试:2013年11月30日下午。具体时间请查看准考证。

(四)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 +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 + 政策性加分。

更多信息请关注:

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kds100.com/sydw/

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www.kds100.com/sydw/


Copyright © 2011-2022 湘ICP备17009472号-2
湖南考德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车站中路宇成朝阳广场T4栋23楼
咨询电话:40004-2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