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云南省师宗县煤炭工业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高校人才网时间:2013-10-20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文件精神,现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师宗县煤炭工业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及对象

师宗县煤炭工业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取得国民教育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的《师宗县煤炭工业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及《曲靖日报》等媒体向社会统一公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规定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招聘岗位、人数

1.师宗县煤炭工业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人,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师宗县煤炭工业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2.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审核交费有效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计划数在2人及以上的,将缩减岗位计划以达到开考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3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3.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的岗位,所有报名有效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并交费)全部参加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进行等额面试。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1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5日及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的岗位,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免笔试进行招聘;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要求本科及其以下学历岗位的,必须参加笔试。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附表《师宗县煤炭工业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应聘考生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3月),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方能报考;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8.考生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供以下相关证书和材料。

⑴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企事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企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合法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已婚人员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⑵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

①“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笔试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未就业保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已婚人员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其他学历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未就业保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已婚人员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⑶有就业经历的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已婚人员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9.因需涉及煤矿井下工作,限招男性。

10.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因以往违反事业单位招聘有关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方式

师宗县煤炭工业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8日--11日,共4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师宗县煤炭工业局。

(三)报名费用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考生在报名审核通过后现场交费。

对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所交费用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星期内退还给考生。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公布。

考生符合《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规定可以免除报名费用的,报名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可免除报名费。

考生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可免除报名费用:

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的考生,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零就业家庭联系卡》及出具的证明。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及出具的证明。

残疾考生,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核发的《残疾证》及出具的证明。

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的生活困难的考生,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完全失去土地证明。

(四)准考证领取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交费的考生,须于2013年1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凭报名交费收据到师宗县煤炭工业局领取准考证。

(五)学历性质认定

考生在报名前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信息自我查验并打印,查验不到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省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六、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师宗县煤炭工业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工作

(二)笔试科目设置、分值和参考教材

笔试科目设《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笔试总分为250分,其中《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1.《专业知识》考所报考专业类别的专业知识,复习用书自备,命题参照现行大专及以上煤炭院校教材。

2.《综合知识》主要考公共基础理论知识,参考教材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3年版)》。

(三)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3年11月17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知识》,下午14:30--17:00考《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师宗县教师进修学校。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查询

11月22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规定网站查询,也可到县煤炭工业局查询。

(五)笔试政策性加分

曲靖市生源或户籍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笔试加分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文件规定的政策予以加分。

办理加分手续须提供的材料:

1.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证明书》、户口簿(须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经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户口簿(须证明与因公牺牲警察之间的关系)。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3.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4.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5.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志愿服务证》(证上须有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6.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持《户口簿》经就读高校前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县级公安部门、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7.符合优秀运动员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及奖章、奖牌、证书,并经省、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2013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向师宗县煤炭工业局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责任自负。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报《曲靖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于11月13日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方可办理加分手续,并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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