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省焦作博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简章
来源:河南省毕业生就业网时间:2013-10-08
事业单位全国考试交流群:23656727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博爱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高学历人才,纳入县财政全供事业进行管理,派驻到我县重点企业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专业
本次共招聘高学历人才20名,招聘专业为管理类(含文秘、法律、经济、行政管理、财会金融、贸易等专业)5名,专业技术类15名(含计算机、电子通信、机械、药学、土建、材料、生物、农学、食品等专业)。
二、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2012年、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符合聘用岗位的专业要求;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2、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9日---10月13日。
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博爱县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还须提供本人一寸免冠照片5张。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考务费72元(含信息采集及数码照相费)。由本人填写《博爱县2013年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可以在博爱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填写),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
为确保考生学历的真实性,请各位考生注意掌握学历认证的时间,在进入考核期间提交本人的学历认证报告。
4、报名人数与拟招聘职位人数的最低比例为3: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时,递减该职位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者,该职位不再招聘。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情况,由博爱县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于2013年10月22日在博爱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同时在网上发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业务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于本人面试结束后在候分室公布。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报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面试设置的合格分数线。若有体检不合格,按面试成绩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另行收取)。
(五)考核
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按面试成绩排序,1:1进入考核。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如考核过程中有不合格,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下发聘用文件。
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纳入全供事业单位管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派驻企业工作期间除执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外,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享受县政府年度工作津贴5000元、10000元,补助年限为3年(结合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发放该年度工作津贴)。
(二)被聘用人员工作满三年后,经组织考察,符合干部任用条件的,可优先提拔为科级干部;工作满五年后,考核合格的,可安置到事业单位工作。
(三)被聘用人员派驻企业工作期间,派驻企业可视被聘用人员情况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助;博爱籍以外的人员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一套住房,供其免费使用3年。
(四)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在博爱县工作期间免交人事代理有关费用。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过程中若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391—8683951
博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