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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时事评论:如何看待“图书馆“开门纳乞””问题 ?

来源:时事一点通时间:2013-09-11

时事评论背景:

“我无权拒绝他们来读书,但您有权离开。”拾荒者和乞丐进馆阅读遭到市民投诉,杭州图书馆馆长褚树青如是回应。“对于弱势群体而言,图书馆可能是唯一可以消弭与富裕阶层之间在知识获取上鸿沟的重要机构”。近日,褚树青的这番话再次在网络引发热议。从2003年起,杭州图书馆连续10年对所有读者免费开放。对于拾荒者和乞丐入馆阅读,杭州图书馆对这些特殊读者的唯一要求,就是要把手洗干净再阅读。(9月10日南方日报)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图书馆“开门纳乞””问题?

在人们的印象中,图书馆是一个讲究文化品位的地方,多有饱学之士时常光顾,而乞丐们要想在此学习,恐怕多数会说“NO”,而杭州市图书馆反其道而行之,“开门纳乞”,不但彰显了“知识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更体现了杭州图书馆应有的包容胸怀。

图书馆作为汲取知识的地方是不应该按人等划分的,早在两千多年前孔老夫子就曾经提出过“有教无类”的主张,也就是说,接受知识也好,受教育也好,是不应该按照人等来划分的。然而,现实语境下图书馆这块神圣的地方过多地打上了人等的烙印,图书馆成为白领阶层、大学教授等上层人物的专属领地,免费享受着“知识快餐”,而贩夫走卒、乞丐们要想进入这种地方,对不起,“禁止入内”。这种做法严重地伤害了乞丐们的“阅读权”。

美国黑人领袖马丁 ·路德金曾说,人是生而平等的。乞丐怎么啦?他们也是一个完整法律意义上的公民,其他公民应该享受的知识权利乞丐们也应该享受到,无故地剥夺乞丐们的这种“阅读权”,这样做公平吗?不错,乞丐们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在某些情形下的确有碍观瞻,但这绝不能成为拒纳他们的理由。乞丐们何尝不想风风光光地体现做人的尊严,但往往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由于种种原因,他们暂时不得不以乞讨为生。对乞丐们的衣着我们可以“看不惯”,但是在接受知识上我们决不能“看不惯”。图书馆作为一种社会资源,大家都有权使用,当然也包括那些居无定所的乞丐

我们常说,知识可以改变命运。或许,一些乞丐正是悟到了知识的宝贵,才发奋学习试图改变命运的,此时,以一种包容的胸怀接纳乞丐们“入馆学习”,就有可能改变一些乞丐的一生,成为命运的转折点,反之,极有可能把乞丐们打入“冷宫”。一些乞丐觉得生活无望,他们就会自暴自弃,甚至报复社会,这一点人们应该洞悉到。

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就是人人平等,乞丐们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边缘群体,他们的人格不应该受到歧视,而应该受到尊重。每个社会中 人都有责任改变乞丐们的穷困潦倒,而敞开知识大门无疑是乞丐们自我救赎的有效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讲,杭州市图书馆的做法彰显了一种应有的人文善意,它所释放的是一种人人平等的正能量,蕴含着一种人性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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