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青少年事务所公开招聘1名人员公告
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9-1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浙江省青少年事务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青少年事务所为共青团浙江省委所属社会公益类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由省财政适当补助,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188号(浙江省团校内)。
二、招聘计划
财务管理1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具有浙江省户籍。
4、1976年9月17日以后出生。
5、具有会计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6、累计具有5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3年9月17日,计算方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执行),熟悉行政事业单位财经法律、法规,熟练应用计算机及财务电算化软件。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分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报名和资格审查。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9月17日9:00-9月25日16:00。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9月18日-9月26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9月19日9:00-9月27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已缴费人员在2013年10月16日-10月18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经资格审查,如果招聘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1:8,将取消招聘职位。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岗位履职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书籍)。笔试结束后,以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项笔试成绩之和的高低(小数点保留1位,下同),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分数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时间与课目:2013年10月19日9:00—11:30 《专业知识》、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选拔对象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在编报名人员要按照人事管理权限需征得本单位同意。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4、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与拟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分数并列者均进入考察)。
5、体检与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者在办理进人审核手续之前有放弃聘用资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体检及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团省委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7、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有疑义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浙江省青少年事务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察,适合省青少所工作的留任并办理相关手续,不适合的解除聘用关系。
另外,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和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联系电话:0571-87028047、0571-87063829
传真:0571-87028006
联系人:包夏华、张玉婷
浙江省青少年事务所
二〇一三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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