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招聘21名雇员公告
来源:湖南公考网时间:201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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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一批法警、速录员类雇员,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法 警:8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 1名。
速录员:13名。
二、招聘条件
法 警:
1、政治合格、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和身体条件
男性年龄在23周岁以下,身高1.75米以上;女性年龄在21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特别优秀的,报名年龄放宽到男25周岁、女23周岁。同等条件下有武术、球类特长者及退伍军人优先。
具备法警专业的体能要求,经测试在及格标准以上(详见附件二)。
4、符合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试行聘任制管理细则》及雨花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速录员:
1、政治合格、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3、女性,年龄在24周岁以下。
4、符合雨花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报名期限:2013年8月30日起,到2013年9月12日止。报名联系咨询电话:0731—85880767。
报名地点: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雨花区治大院内法院办公楼C302室。
报名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卡、学历学位证明等原件资料及资料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本人近期1寸证照照片2张,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一”),由本人前来报名。
3、资格审查。
4、技能考试总分100分。法警体能与技能考试项目与标准见附件二,技能考拳术,占20分。速录员技能考试为电脑打字。
5、面试。根据体能与技能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2: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6、体检。按体能与技能考核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体检有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法警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湘人发[2001]158号)实施。
速录员体检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政审。
8、确定拟聘用人员。
9、上岗培训(两个星期)。
10、上岗培训合格人员,签订雇用合同。
11、上岗。
雇用合同年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未达到使用要求的,解除合同。
四、工资、保险等待遇
1、工资由基本工资、奖励工资组成。基本工资实行试用期工资制和标准工资制。工资标准执行雨花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办法规定。
2、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二○一三年九月一日
附件一: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二: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