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来源:福建人事人才网时间:2013-08-30

鉴于我校厦门工艺美术学院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7号)以及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等文件精神,拟公开招聘12名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一线教学工作需要;

5.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经省公务员局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和福州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 rsc.fzu.edu.cn)和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网站(http://www.adcxm.com)公布有关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材料

应聘者须提交如下材料以备资格初审,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1)报名登记表。应聘者须填写《福州大学厦门工艺美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

(2)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

②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③若应聘者为2013届毕业生,需提供硕士期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成绩表;若应聘者为往届毕业生,需提供硕士期间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未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提供待就业报到证,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相关证明;

④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报名方式

应聘者于2013年8月30日至2013年9月 13日16:00(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者视为不符合条件)将《报名表》电子版、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发送E-mail至330721700@qq.com,邮件主题注明“美院教师应聘:×××(姓名)+岗位代码”。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我校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至2013年9月14日17:00,初审结果学校将通过个人报名邮箱回复,通过初审的人员学校将发送其准考证至个人邮箱,同时将初审合格名单、笔试时间、地点等在我校人事处招聘信息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2、资格复核。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需携带各种证件原件及《报名表》原件(个人签名)接受资格复审。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未能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含缺少材料)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不能参加考试。

(四)报名费

我校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80元,于来校参加笔试时收取,报名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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