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缙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9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8-29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9名,具体的招考单位、对象、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附件1《2013年缙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也可登录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yun.gov.cn/)和缙云人力资源网(http://www.jyxrlzy.com/)查询(文中“网上”就指这两个网站)。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丽水市户籍(以报名时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缙云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以2013年9月5日前取得毕业文凭为准,特殊要求见附件1)。
2.国家“211”、“985”工程重点院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同类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3、上述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非全日制教育学历人员应于2013年9月5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或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特殊要求见附件1);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7年9月5日至1995年9月5日期间出生)(特殊要求见附件1);
6.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为选聘到缙云县范围内的村(社区)任职满二年以上且目前仍在缙云县范围内的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5日;
7、具有招聘岗位(专业)所需学历和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9月5日—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地点: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溪滨南路90号,原农业局办公楼)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执业资格证书或2013年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名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大学生村官需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报名时还须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2013年缙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也可自行到网上下载附件2填写),考务费40元/门。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13年9月5日。确有特殊原因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核及缴费确认
工作人员对填写好报名表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身份、年龄、学历、专业、户籍、任职资格等,报考人员经审核合格后进行缴费登记确认。
3.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带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9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溪滨南路90号,原农业局办公楼)领取人事部门统一印制的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经审核后免除考务费用。
(4)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
(5)截止到2013年9月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按其迁出地进行认定。
(6)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