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分析

2013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解读

来源:考德上公培公考研究中心时间:2013-08-21

2013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工作正式拉开帷幕,本次招录1618人,于9月21日、22日进行笔试,考德上公培(http://www.kds100.com/)对河南2012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公告进行了深入解读,总结了以下变化及侧重点,为广大考生的备考提供重要参考,期望考生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一、笔试进面试人数的比例变化

2012年公告表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录职位人数一定的比例(报考职位数量为1名的,按照1:3;报考职位数量为2名及以上的按照1: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013年公告表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录职位人数的一定比例(拟招录人数为2人及以下的,按照1:3的比例;拟招录人数为3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体能测评、体检人员。

【分析】拟招录职位人数为2人的,参加面试的人数从2012年的4人变为2013年的6人,扩大了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请考生参照这一变化有针对性地进行报考。


二、体能测试在先,面试、体检在后

2012年表述:参加面试的人员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

2013年表述: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先组织进行体能测评。面试结束后,组织进行体检。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参加面试。

【分析】2013年的顺序变为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而这一顺序的改变将导致最终进入面试的人数比例发生变化。在2012年,面试“因自动放弃或确认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而在2013年,“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形不成竞争的,不再递补,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基于此,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分析,2013年将体能测评这一环节提前,并且测评不合格将不再进行递补,这一变化会导致参加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拟招录职位人数比例的现象,即最终进入面试的人数减少。


三、确定考察对象的方式进行细化

2012年表述: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录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考察、人民警察录用考核和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

2013年表述: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录职位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同一个职位出现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考察对象。

【分析】2013年在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的基础上,将考察方式进行了细化。


四、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是否递补需报请同意

2012年表述: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013年表述:因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职位空缺,由相关省辖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公务员局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同意。递补须从报考同一职位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按程序递补后仍有空缺的,不再组织全省统一调剂。

【分析】2013年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需根据实际情况,报经省级机关同意方可进行递补。因此,在公布成绩之后,可以递补的考生应早作准备。


五、明确规定公示期为7天

2012年表述: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确定拟录取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相关院校按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3年表述: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取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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