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贵州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来源: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时间:2013-08-2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 2013年8月28日—30日,共3天;

报名地点: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1楼107房(贵阳市头桥海马冲街111号)

2、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4张;

(5)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报名岗位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1个岗位。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予以调整或取消。其中,岗位代码为06的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百分制成绩的60分以上才可进入下一环节。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

2013年9月15日—16日在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1楼107房(贵阳市头桥海马冲街111号)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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