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民政局公开选拔殡葬管理所所长公告
来源:深圳市盐田区政府时间:201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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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我区殡葬管理工作力度,推动殡葬管理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定于2013年9月在全区范围公开选拔区殡葬管理所所长(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1名。有关方案如下:
一、选拔职位
职位名称:盐田区殡葬管理所所长
岗位职责:组织盐田区殡葬管理所全面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条例》和省、市殡葬管理规定,负责全区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工作,按时完成其他相关业务工作。
二、选拔范围
盐田区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男55周岁以下(195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女50周岁以下(196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较强把握政策及文字综合能力。
(二)任职资格条件
1、事业单位职员报考的,须已聘在八级管理岗位满3年以上,或已聘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或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连续聘满4年以上,目前仍在聘且符合拟聘岗位其他聘用条件;
2、机关公务员报考的,须现任主任科员,或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以上。
上述任职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8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及内网发布公开选拔公告,公布职位、资格条件和选拔程序。
(二)报名
时间:2013年8月19日至23日
地点:盐田区民政局(盐田区工青妇大楼211室)。
所携材料:《深圳市盐田区公开选拔殡葬管理所所长报名表》(附件1)和履职报告(附件2),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聘任职务文件、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1张。除纸质版外,上述材料中的报名表、履职报告和照片要求提供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
区民政局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达不到1:5的,本次选拔是否开考由区民政局研究确定。
(四)笔试
时间为9月3日上午,考试时间120分钟,地点在工青妇大楼205室。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干部综合分析、判断解决问题和文字材料等综合素质能力。
(五)履职评价及面试
时间为9月6日上午,地点在工青妇大楼208室。履职评价及面试由评审小组根据应聘者提交的《履职报告》(撰写要求详见附件)及相关材料,以及应聘者现场述职、回答评审小组提问等,对应聘者的现实工作表现、工作实绩以及综合分析、判断解决问题和口头表达能力进行测评。
(五)确定考察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50%)和履职评价及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依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按照职位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人选。
(六)组织考察
区民政局组织考察组,对差额考察对象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实绩考察。
(七)提出拟任人选
区民政局召开班子会议,综合考试成绩、民主测评和实绩考察等情况,确定拟任人选意见,报区委组织部。
(八)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此次公开选拔的相关通知、成绩等将在区政府办公内网及时发布,并通过短信通知本人。如有未尽事宜,将以补充公告及时通知。
本方案由盐田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盐田区民政局
201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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