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8-1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报经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招考职位为: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共计3名,其中,文秘岗位1名,市政技术岗位1名,环卫技术岗位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具有应考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文秘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市政技术、环卫技术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条件
1、文秘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哲学、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专业。
2、市政技术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道桥、给排水、市政及相关专业。
3、环卫技术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环境工程及相关专业。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市城市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分别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bychrss.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5日至27日(8:30-11:30,15:00-18:00)
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宜昌市城市管理局人事科(宜昌市西陵区西陵后路11号302室,咨询电话:0717-6853553,0717-6850695)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带本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
3、资格审查由宜昌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4、国外同等学历,须经国家专门机构认定。
5、经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3年8月29日(8:30—11:30,15:00-18:00) 到宜昌市城市管理局(西陵区西陵后路11号302室)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应取消该招聘岗位。面试工作由宜昌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面试时间:2013年8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对象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对象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核结束后,由市城市管理局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201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