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呼和浩特海关遴选公务员公告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时间:201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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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呼和浩特海关缉私工作的需要,拟从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遴选公务员6名,分别充实到隶属机构包头海关缉私分局、额济纳海关缉私分局、乌拉特海关缉私组,东乌海关缉私组等单位和部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人数。
本次计划遴选正科级以下(包含正科级)公务员6名,具体分配名额为包头海关缉私分局2名,额济纳海关缉私分局2名、乌拉特海关缉私组1名,东乌海关缉私组1名。
二、遴选资格条件
(一)需具有所报考海关缉私分局、缉私组所在地户籍,具体为:
1、包头海关缉私分局相关职位:具有包头市户籍。
2、额济纳海关缉私分局相关职位:具有阿拉善盟所辖旗县区户籍。
3、乌拉特海关缉私组相关职位:具有巴彦淖尔市户籍。
4、东乌海关缉私组相关职位:具有锡林郭勒盟所辖市旗县区户籍。
(二)在编在岗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非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现实表现;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未授予人民警察警衔的拟遴选人员需符合《公安部政治部关于严把进人关进一步做好警衔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政治人[1996]236号)的年龄要求,已授予人民警察警衔的拟遴选人员年龄需在35岁(含)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历年公务员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曾受过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九)其他条件详见《呼和浩特海关遴选公务员招考简章》(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符合条件参加遴选人员可直接登录呼和浩特海关网站(http://huhehaote.customs.gov.cn)下载并填写《呼和浩特海关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二)参加遴选人员将填写好的《呼和浩特海关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下列证件传真到呼和浩特海关缉私局政治处报名。报名者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情事,呼和浩特海关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1)所在市、旗县人事局或组织部出具的公务员登记表。
(2)人事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如非考试录用为公务员人员,请出具所在旗县人社局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
(4)干部任免审批表(现任职务)。
(5)报考要求具有审计或财务会计专业资格证书的职位,还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6)个人奖励证书或文件。
(7)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工作证。
(三)报名时间:2013年8月7日—2013年8月17日
(四)报名资格审查由呼和浩特海关人事教育处和缉私局政治处负责,审查结果于8月20日—22日在呼和浩特海关网站公布。
(五)拟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须达到1:3及以上。否则视情况减少遴选人数或取消遴选职位。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无指定用书和复习范围,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相关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公文写作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二)笔试统一汉语制卷,汉语答题;
(三)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
(四)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在呼和浩特海关网站另行通知。
(五)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在呼和浩特海关网站另行通知。
(六)笔试成绩查询:参加遴选人员可于笔试15个工作日后登录呼和浩特海关网站,查询笔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