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河南焦作县级农信社(农商行)招聘220人公告

来源:河南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8-09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焦作市办公室(以下简称“焦作市农信办”)对焦作辖内解放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山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博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修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武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马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履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该10家单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全市278家营业网点,遍布城乡。受辖内10家县级联社(农商行)委托,焦作市农信办统一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级联社、农商行基层信用社(支行)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严格标准,凡进必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焦作市农信社计划招聘220人,其中:按各县级行社招聘计划分,解放联社15人,山阳联社15人,博爱联社50人,修武农商行20人,沁阳联社15人,孟州农商行20人,温县联社60人,武陟联社10人,中站联社7人,马村联社8人。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全部为基层一线员工。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热爱农村金融事业,拥护本社章程,认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从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6.符合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亲属回避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农信社员工: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原工作单位开除的;

(3)曾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处分的;

(4)曾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曾存在多次失信记录或有一次性质比较恶劣的失信记录的;

(6)未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7)隐瞒、编造虚假个人资料和经历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标准

1.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解放、山阳、中站、马村四城区联社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经济、管理、金融、会计、统计、审计、计算机、信息通信、法学、中文(秘)、数学应用专业。

3.年龄:大专学历的不超过25岁(1988年7月1日后出生),本科学历的不超过28岁(1985年7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不超过30岁(1983年7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78年7月1日后出生)。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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