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好文章》第一季初级阶段第二期申论试卷
来源:未知时间:2013-08-09
考德上公培《申论好文章》第一季初级阶段申论试卷
(第二期2月25日-3月1日)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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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给定资料
材料一:驾车快要接近停车线时,交通信号灯转为黄灯,此时该继续通行还是停下等待?对于这样的情况,不同的司机、在不同的状况之下,有不同的选择;不同地区的交警有不同的执法规则;不同的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也不同。
日前,浙江海盐的一位法律工作者,因为在路口遭遇黄灯后继续通行,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罚,他认为公安机关执法不公,并为此提出了行政复议直至行政诉讼。
这起颇受瞩目的案件终于有了结果,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相关法律规定应理解成“黄灯亮时,只有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除此之外,车辆不得继续通行。”
然而,现实中的争议和讨论并未随着该案审结而停止,闯黄灯究竟应不应该处罚,反而在社会上引起更大的争议。
据北京某媒体记者从北京一线交警处了解到,北京市专盯“闯红灯”的电子眼全部从红灯开始记录违法行为,黄灯亮起的时间一般为4秒钟,民警明确:车辆在黄灯时通过不会拍摄记录,也不进行处罚。
日前,北京、上海多位法律工作者就此阐述了各自的观点。他们从不同角度对“闯黄灯”的理解和认识,也许正是引发这起争议的关键。
闯黄灯被处罚有无法律依据?
秦建铭:我认为处罚闯黄灯是有依据的,虽然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只是规定 “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但未明确规定 “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禁止通行”,因此对闯黄灯进行处罚,牵涉到法律解释的问题。
从法律解释的角度来看,结合绿灯通行、红灯禁行的规定,以及 “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的文义,显然 “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禁止通行”亦是该法条的应有之义。假如不论是否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在黄灯时都可以继续通行,黄灯就变成和绿灯完全相同的信号了,该条款针对黄灯的规定也就没有意义了。
从立法的角度来看,法条恰恰是漏掉一句明确禁行的规定,导致了目前的争议和讨论。
庄毅雄:对于公民来说,法无禁止即自由。我国交通法律、法规并没有任何黄灯禁止通行的明文规定。《交通安全法》第26条规定: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无论从立法还是实践来看,法律的规定其实很清楚,即绿灯通行、红灯禁行,在黄灯这一“警示”灯之下,应当谨慎通行。事实上,在浙江海盐案例被拿出来讨论之前,无论驾驶者还是交警都是这样执行的。
对《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的理解,关键在于一个“时”字。所谓 “黄灯亮时”,指的并不是黄灯亮的那一刹那,而是信号灯处于黄灯时。也就是说只要是黄灯状态,越过停车线的车都可以通行。只不过此时驾驶员应当明确的是,红灯马上就会出现,而只要红灯一亮,车辆就禁止通行。如果此时去“闯”,其实是我们平时所谓的“闯红灯”。所以,严格来说,我不认为存在“闯黄灯”这一概念。
为什么“时”应该这么理解呢?很简单,看该法条前后关于绿灯、红灯的规定就行了。所谓 “绿灯亮时”,指的显然不是绿灯亮的一刹那;所谓“红灯亮时”,当然也不是红灯亮的那一刻。这里所谓的“时”,是一个持续性的概念,也就是说只要绿灯亮着,就准许车辆通行;只要红灯亮着,就禁止车辆通行。
同理,只要黄灯亮着,“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也并不表示禁止未过线的车辆通行。只不过此时由于红灯随时可能出现,因此司机随时有“闯红灯”被处罚的可能,同时结合黄灯的“警示”作用,司机在黄灯时理应谨慎驾驶,并适时停车。
马里:根据法规的规定,黄灯起到注意提醒的效果,车辆应该根据自身情况,谨慎通过路口,但是否能通过,是否存在“闯”的情况,要看驾驶人的主观因素。如果车辆离路口很近,车速也保持在法定速度内,没有超速,这个时候变黄灯,虽然车辆没有越线,但是根据驾驶常识,如果紧急刹车,车辆也会越过停车线,不得不被动“闯黄灯”。那么,这种情况不应认定为违法。
处罚“闯黄灯”或致危险后果。
李晓茂:我认为,无论处罚闯黄灯是否有法律依据,作为驾驶员来说,都应当自觉做到不闯黄灯。不闯黄灯就是应当严格按照《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发现信号灯转为黄灯后,充分注意前后左右的情况,谨慎驾驶。
庄毅雄:在黄灯“警示”下,驾驶员不应有“闯”的心态。黄灯亮时车辆是可以通行的,而且在驾驶员对此有共识的情况下,黄灯下的有序通行反而不会引发问题,认识不一致反而更容易引发事故。所谓的 “闯黄灯”,实际上应该是抢黄灯转换红灯的那个瞬间,这通常也可以被归为 “闯红灯”,这是非常危险的,也是法律所禁止的。
我担心的是,如果按照目前的判决,会使部分驾驶员产生只要是黄灯就不能通行的认识。那么在现实中,对此持不同认识的驾驶者、执法者之间就会产生矛盾。
根据日常经验,一些车辆往往喜欢在路口超越速度较慢的前车。一旦对黄灯能否通行的认识不一致,比如前车遵照黄灯即不可通行的解释,而后者认为黄灯可通行,因而强行超车,很可能会引发交通混乱甚至交通事故,如果后车驾驶者稍不注意,可能引发追尾。
材料二:自2013年1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实施,其中“闯黄灯罚6分”的规定,在实施一天之后,引发了巨大争议。不少人在网上“吐槽”:正常行驶遇到信号灯突变,刹车根本刹不住。
在“禁止闯黄灯”的规定出台之前,很多驾驶员都习惯于赶在“黄灯灭,红灯亮”之前的几秒钟猛踩油门,快速冲过路口,但是在“禁止闯黄灯”的规定出台之后,这样的习惯就必须被改变,被纠正。如此一来,很多人就会感觉不习惯,进而认为这样的规定不合理。但是假以时日,当大家都习惯了这样的交通法规,能够做到看见黄灯就想到减速行驶,就会在习惯这种约束的同时,也慢慢体会到法规背后的善意。
交通说到底也是一种文化,而在欧美等西方国家的交通文化中,黄灯的警示作用非常明显,车辆到路口就自然减速,以保障其他人的绝对路权。但是在我们国家,显然还没有形成这种交通文化,大家到了路口,首先想到的是能不能趁着黄灯时间快点冲过去。因此,我们目前最需要的,就是尽快把见黄灯就加速的旧习惯改掉,养成见黄灯就减速的新习惯,当我们也形成了积极、健康、以生命财产安全为第一考虑的交通文化,那么,就不会再觉得禁止闯黄灯的法律规定不合理,不妥当了。
三、文章写作
1.参考“给定资料”,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谈谈你对“闯黄灯”问题的思考。
要求:
(1)联系当前社会实际和自身体会。
(2)立意明确,内容充实,有思想性。
(3)语言流畅,总字数800~1000字。
(阅读完材料后请加官方QQ群或考德上公培其它群找管理员报名。在指定文档中进行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