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8-06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生物中心”)是国家科学技术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参与生物医药相关科技政策的研究、编制,承担生物医药领域国家科技项目管理,负责生物安全和生物资源管理的组织实施,推动生物医药技术成果转化,推进生物医药技术国际合作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拟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人(非应届毕业生),主要职责是开展生物医药领域科技战略与政策研究、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等工作。
应聘人员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具有北京市户口;
2、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从事生物医药科技战略研究、相关科技项目管理或国际合作的经历,具有较强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公开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在科技部门户网站(www.most.cn)和生物中心网站(www.cncbd.org.cn)、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kds100.com/sydw/)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于2013年8月15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生物中心信箱:office@cncbd.org.cn。
3.资格审查。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如符合条件人数较多,原则上按照招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1:10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考试的人选。考试时间暂定为2013年8月下旬,具体安排将在科技部网站和生物中心网站上另行公布。
4.统一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业务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在科技部网站和生物中心网站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沟通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等,必要时根据岗位需要测试外语能力。面试时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和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考核聘用。招聘工作小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进行体检,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科技部网站和生物中心网站公示,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按时间要求填报《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
4.根据科技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5.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静、李苏宁
电话:010-88225119,88225100
电子邮箱:office@cncbd.org.cn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