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滁州市南谯区招聘40名教师
来源:安徽省人事考试时间:2013-08-05
招聘30名中小学教师和10名幼儿教师。
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同时具备任教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5、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教师公告于2013年8月1日在滁州市南谯区政府网、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谯区教育局网站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8日—12日(双休日正常上班),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地点在滁州市南谯区教育局人事股(滁州市东坡西路,龙蟠小学2号楼)。
咨询电话:0550-3113221。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中:201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所在学校盖章的“2013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等;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聘用报批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3),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填写《2013年南谯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分学段学科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段学科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具体学段学科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学段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8月日到南谯区教育局人事股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