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选调公务员、职员公告
来源:龙华新区政府网时间:201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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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决定面向深圳市范围内选调公务员3名、职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 选调职位及选调人员的条件
(一)选调职位
选调具体职位见《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2)、《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附件3)。
(二)选调条件
1、本市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公务员职位);
2、属我市各级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在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并经试用期转正;在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补或经费自给,须为通过我市或各区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或经选聘,已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经试用期转正(职员职位);
3、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选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6、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7、符合选调职位规定的相关条件;
8、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未达3年者,则全部年度考核须达“称职”及以上);
9、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10、符合公务员、职员交流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本公告同时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网站、深圳特区报、宝安日报等媒体上发布);
(二)接受报名;
(三)资格审查;
(四)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选调名额与入围面试人选比例达不到1:5的全部笔试合格人选进入面试);
(五)组织考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六)办理试用和调动手续等。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5日-8月19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为深圳市龙华新区梅龙大道98号清湖国鸿工业园1栋507室。
(二)报名提交材料
1、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选调公务员、职员报名表(附件1);
2、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公务员职位);职员聘任审批(备案)表(职员职位);
3、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公务员职位);机构编制人员实名制名册表(职员职位);
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留学人员资格认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5、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23336707(于小姐)
附件:
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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