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哈尔滨香坊区公开招聘120名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来源: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8-01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哈人联〔2004〕19号),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香坊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2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见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blss.gov.cn/)、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站(http://www.cjob.gov.cn)和香坊区政府网(http://www.hrbxf.gov.cn)、香坊区人才网(http://www. xfqrc.com)、香坊区教育行政网(http://www.xfedu.net.cn)的《2013年香坊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计划》(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
详见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统招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幼儿园岗位可放宽到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和其它资格条件。详细内容请阅读《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3年8月10日9:00点至2013年8月12日16:00点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221.208.247.70:8000/index.aspx)进入报名系统。阅读相关政策文件,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顺序号,打印报名表。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考生可在2013年8月10日9:00点至2013年8月13日16:00点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为100元。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可在2013年8月10日9:00点至2013年8月14日16:00点期间,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交纳笔试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13年8月20日9:00点至2013年8月21日16:00点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3、如某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确认或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返还笔试报名费。(返还报名费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6、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
(二)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