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渡口区公开选调(聘)机关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7-31
中共重庆市大渡口区委组织部
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选调(聘)机关工作人员简章
国家公务员考试:http://www.kds100.com
为进一步优化大渡口区委组织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中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面向全市选调(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调(聘)名额及范围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1名,重庆市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可报考;
(二)党代表联络办公室职员岗位1名,重庆市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编制、事业编制人员可报考。
对行政编制人员报考参公事业编制、事业编制岗位的,以及参公事业编制人员报考事业编制的,选调(聘)录用后需本人书面申请调整编制,原编制性质根据选调(聘)岗位属性自然调整。
二、选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市、区(县)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组织部、研究室1年以上工作经历;
4.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
7.自愿在大渡口区委组织部服务5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只在网上报名不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不予核发准考证。
2.时间地点
(1)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8月1日至8月9日(截止时间为8月9日18:00)。
网址:www.i12371.cn。
(2)现场确认
时间:2013年8月15日至8月16日。
地点:大渡口区行政办公楼北826室(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联系人:夏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 023-68836020
3.报名程序
(1)登录12371党建信息平台(www.i12371.cn),从网上报名系统入口进入,按相关提示录入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登记照片。若信息填报有误或欲修改,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更改。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初审后,需到现场确认。报考者不能到现场确认的可凭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要提供以下材料:①《中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聘)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须单位盖章);②承诺书(附件2,须本人签名);③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④身份证明材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属公务员的,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事业人员需提供聘用审批表。
现场确认成功后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3)选调(聘)职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决定该职位是否开考。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实行100分制量化计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3年8月1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的主要内容为组织工作综合知识和文稿写作。
2. 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3名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不足3人,则进入面试人员不得少于2人;少于2人,则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是否面试。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成绩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上公布。
(三)体检
综合成绩第一名的同志列为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第一名有多人成绩相同,则以笔试、面试成绩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人选名单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上公布。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支付。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按上述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处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工作经历、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考察。
若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按其他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按上述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处理。
(五)公示
拟选调人员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或工作单位等情况)。
(六)调动手续
通过以上程序,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聘)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次选调(聘)的人员,不解决其家属调动、子女入学、住房等问题。
联系电话:023-68836020
本简章由中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和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中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聘)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2. 承诺书(样式)
中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
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