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山西省大同市公开招聘350名市直中、小学教师公告

来源:大同市人事局时间:2013-07-30

为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秀教师力量,经市政府同意,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大同市2013年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现就大同市2013年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原则,阳光招考、科学招考的原则,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1、招聘岗位及计划:大同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全额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共350名,各学科、专业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2、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成为大同市市直中小学在编公办教师。

3、依据招考标准、考生报名情况和考试成绩,经招聘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可对招聘计划进行调整。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户籍所在地、性别、婚否不限。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奉献、进取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德端正,爱生敬业。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

3、年龄30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

(二)资格条件

1、须具有普通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所学专业系指毕业证书标明的专业);

3、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须在2013年8月1日前取得,往届生的毕业证书须在报名之前取得。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学籍、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

3、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和大同市辖区内(含各县区)的公办在编教师;

4、在校研究生不得以原学历报考;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大同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大同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从大同市人事局网站(www.dtrsrc.gov.cn)、大同教育信息网(www.dtedu.org)本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

2、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拟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报名人数不达竞争比例且急需紧缺的学科,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可适当放宽竞争比例,在招考中采取划定合格分数线的方式进行选拔。

3、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两日后在中国大同政府门户网、大同市人事局网、大同教育信息网站公布。名单一经公布,考生不能改报。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内容

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及其他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现场审查和确认,合格者确认报名资格。

2、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8月6日至8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大同市人才市场(大同市惠民里小区33号楼4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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