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安徽马鞍山市和县教师、部分事业单位招聘75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安徽省人事考试时间:2013-07-26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精神,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201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5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等相关内容和要求如下:

招聘计划见附件:2013年和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doc

(一)部分事业单位(总计划12名)。

(二)中、小学教师(总计划63名)。

报考城区小学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农村学校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

本招聘公告将统一在和县政府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发布,随后相关信息将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统一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不再另行以其他方式通知。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7月1日后出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硕士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1978年7月1日后出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完整的毕业生学业档案,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⑴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⑵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⑶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⑷ 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⑸现役军人;(6)本县在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5日~ 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报考党校、教育系统教师的,在和县教育局(县政务服务中心——财苑大厦四楼)。报考农委系统的,在县农委组织人事室(农委大楼三楼)。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上述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专业)。报名者需提供:①毕业证书、报考者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代报的还应提供代报者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资格证件的原件、复印件;②近期正面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③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城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④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⑤考生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做出诚信承诺。

报考党校和教育系统教师的:报考专业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一致(不一致的,以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为准)。

4、每岗位(专业)指标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于报考人数少于以上比例的岗位(专业),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专业)的指标。被取消招聘岗位(专业)的原报考人员,可在岗位(专业)调整信息发布后2日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专业)。

5、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不合格,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信息将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主动关注)。

2、笔试内容:

报考农委部门的:考综合知识一科(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经济理论基本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共管理、公文写作、科技知识、省情、时政等)。

报考党校、教育系统教师的:考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①公共知识:考教育学、心理学知识;②专业知识:中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7个学科考本学科的高中及高校知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4个学科考本学科的基本理论。

考试总时间除中文(语文)为2.5小时外,其他为2小时,均不指定教材。

3、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报考党校、教育系统教师的:公共知识为50分,专业知识为100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在报名期间,应携带相关证书同时办理申报加分并填写《加分申请表》,其它时间不接受申报。“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不接受其它证明、合同等材料。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在折合前增加2分。

(三)面试

1、报考农委部门、党校教师的需进行面试。面试依据笔试成绩分单位、岗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小于或等于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考官组考官外请。

3、面试满分100分。

4、面试每人收费80元。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网上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报考农委部门、党校教师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合成100分)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分值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报考教育系统教师的: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仍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依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农委系统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考察: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进一步复审。

3、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后在拟聘人员公示前自动放弃的,教育系统教师在同一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各递补一次;农委系统和党校人员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各递补一次(列为递补对象的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否则取消递补资格,且不再进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的人员,参加自主择岗(校),凭《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原县外在编在岗正式职工办理调动手续),县编办按规定对其实行编制管理。招聘新进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

1、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关注度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范操作程序。此次招聘笔试考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业务指导,县教育局会同县委党校、县农委具体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属于《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回避对象的,应当回避。

2、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5--5312256(县教育局)

5326373(县委党校)

5309022(县农委)

5312454(县委组织部)

5307559(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5—5312731 5335859(监察局)

中共和县县委组织部 和县人社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2013年和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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