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时事评论:如何看待“良知入法”问题 ?
来源:时事一点通时间:2013-07-26
时事评论背景:
在第四届法治政府,南岳论坛上,湖南宁乡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贤兴抛出了一个独特观点:良知入法,要把良知写入法律总则,他认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两型社会,不仅要靠法治保障,还要靠良心保障,或者叫良心之治。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良知入法”问题?
良知的确很重要,古人说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一个执法者,法官沒有了良知,那么,再好的法律在他们手上也会走样,问题在于,要让良知回归于执法者和法官心中,不在于推动良知入法,而在于有制度来保障执法者能坚守良知。
如果推动良知入法,首先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来给良知下定义,什么样的行为,什么样的准则才算是良知?道德底线是否完全对等于良知?
良知入法还面临的另一个困境,徒有良知入法同样不足以自行,立法者哪怕是对良知作了特别细致的研究,在法律上对良知作了不厌其烦的规定,但是,如果执法者对良知的法律规定视而不见,故意违反良知行事,或者执法者迫于上级压力,不得不违背良知而行事,而在法律上对其问题却沒有一个相应的惩罚制度,良知入法也不过是写在纸面上。
其实,所谓良知入法既无可能也无必要,所谓良知对于执法者而言,就是遵从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就沒有別的上司,他们凭着自己的良心,和对法律的理解而独立办事,所以为当前最重要的并不在良知入法,而是要建立保障执法良知办案制度。
一个能保持障依靠良知办案的制度,至少作执法者在贪污受贿,违背程序办案时,能受到相应的惩戒,当他们依照法律办案时,不会来自上级压力而影响升迁乃至于饭碗,这就需要一方面建立严密监督法官的制度,另一方面则要保障法官更加独立公正地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