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九江市永修县公开招聘县城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
来源:永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7-25
为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幼儿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2013年公开招聘20名县城和乡镇幼儿园教师,现结合我县教师队伍编制和结构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实行“按需设岗,分科报名,统一考试,选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县城和乡镇幼儿园新教师20名,实行县自主招聘考试。招聘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报考幼儿园岗位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符合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三)报考幼儿园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县县聘临时教师且目前仍在岗并连续任教2年以上的(经学校和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年龄放宽到31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县城和乡镇幼儿园招聘的新教师,实行县自主招聘,由县组织统一笔试和面试。对象为:1.具有全日制中等幼师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专业),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2.为选拔高层次特色专业人才,大学全日制二本(含二本)以上学历(音乐美术舞蹈专业)、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聘用后转正定级前必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以上人员不含本县在编教师。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我县2013年招聘县城和乡镇幼儿园教师的公告将在永修县电视台及相关网站发布。
(二)报名办法
参加县自主招聘,实行县城和乡镇幼儿园招聘的考生直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地址:永修县开发大道东段,联系电话:0792—3227135),报名时要带好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等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29日8:00至31日17:00。报名结束后,经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要对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报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公示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查
1.县自主招聘县城和乡镇幼儿园的新教师,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时间:2013年8月6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永修一中。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综合知识及相应层次学科专业知识(各占一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入闱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由县教育局会同县监察、人保、编制等相关部门审查确定入闱人员名单公布之后,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四)聘用备案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员;若面试成绩还相同,则以说课成绩确定拟聘人员),经体检和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报县政府批准后,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
1.体检
体检的人数根据招聘计划已设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如有身体不合格者,空额依次递补);体检的内容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
体检结束后,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对体检合格者通过审查本人的档案资料或到其学校(工作单位或居委会)调查等形式对本人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
(1)体检、考核合格者,按笔试加面试总成绩,按所报学科的计划数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聘对象。拟聘结果经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名单,报县政府批准聘用。若拟聘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实行依次补录成绩合格者。
(2)所有被聘用的新教师按分数从高到低依序由考生自行选择到计划招聘的县城和乡镇幼儿园任教。新聘用教师与县教育主管部门签订聘用合同,报县人事部门备案,必须在自己所选的学校任教五年以上(含5年)。
(3)审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教育、财政等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
(4)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档案由县人力资源市场实行人事代理。
(五)报考费用
1.参加全县统一考试的幼儿园岗位考生,报名笔试费用参照全省标准执行。
2.参加面试的考生,依据省定标准,并报县物价局审定收费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按照县卫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永修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闵柳莺任组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李明明,县教育局长王?任副组长;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编制、发改、财政、公安、物价、信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王?兼任办公室主任。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及社会的监督,如发现违纪和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对相关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考生违纪的,将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